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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关于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150328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来源:发布时间:2016-08-15

尊敬的何奕飞、王文若、杨婷代表:
  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进一步加快地质灾害和危险边坡治理的建议》(第20160328号)收悉。感谢各位代表对地质灾害和危险边坡治理工作的关心关注。经研究,现将我区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全面开展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估的建议
  盐田区每三年对全区地质灾害和危险边坡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调查评估,并且每年3月份均开展汛前排查工作,对辖区所有斜坡类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建筑边坡进行地毯式排查,摸清辖区所有隐患点和危险边坡的数量及详细信息,填制汛前排查基本信息一览表,作为后续工作的依据。现已完成本年度盐田区229处斜坡类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边坡的排查工作,全面查清各隐患点的具体位置坐标、空间分布范围、现状稳定程度、威胁影响对象(含重要地下设施)、直接涉险人数、潜在经济损失等基本信息,掌握各隐患点防治工作开展情况,确定危险性大小和隐患等级,并对排查基本信息一览表进行了补充完善,为后续工作提供指导。
  二、关于进一步加快地质灾害治理工作的建议
  从2005年至2015年,每年需治理的隐患点和危险边坡由市规划国土委盐田管理局上报至市规划国土委申请列入年度防治计划,由市财委下拨经费至责任单位对边坡进行治理。此外,盐田区每年安排1千万元财政资金用于地质灾害防治专项治理。2016年已制定了专项整治计划,目前市发改委已下达投资计划。
  三、关于简化前期工作办理程序的建议
  2016年以后,市规划国土委不再专门制定全市年度防治计划,对于新发现的需要治理的隐患点,由各区政府和市相关职能部门分别统筹后,直接向市、区发展改革和财政部门申报治理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针对代表提出的边坡治理项目简化程序问题,目前,盐田区对项目前期工作及相关审批程序进行了梳理简化,有效加快建设进度,整个周期可缩短一半。
  四、关于落实治理责任强化依法追偿的建议
  “12?20”光明事件后,市政府出台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余泥渣土受纳场等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府办函〔2015〕200号),当中明确了各区政府及交通、城管、水利、住建各部门在地质灾害防治方面的职责;对于责任单位不明确的斜坡类地质灾害隐患点,将由盐田区政府立项申请经费,市规划国土委盐田管理局联系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对隐患点进行责任认定,落实治理责任单位和个人。对不履行治理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区政府将进一步加大依法追偿力度。
  五、关于加强治理工程竣工验收后维护管理的建议
  近年来,盐田区一直将“建立地质灾害多级防控体系”作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围绕“城区品质提升”、“建设工程规范化管理”和“生态文明建设”,一手抓汛期地质灾害防范,一手抓体制机制建设等基础工作,通过学习借香港危险边坡治理的成功经验,建立了以“预防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应急救援”为核心的地质灾害防控管理体系,有效地控制了地质灾害的发生。一是通过购买服务,引进专业技术企业进行技术咨询服务,开展巡查、监测、评价工作,建立全区危险边坡台账;二是建立危险边坡人工监测网络和远程监测预警系统,对重点边坡的内部岩土参数以及外部变形进行监测,为科学预警提供参考;三是对全区每个危险边坡进行“身份标识”贴牌管理,结合远程监测预警系统,建立地质灾害防治微信公众号,市民可通过关注公众号随时查询全区边坡信息和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实现了互联网时代的群测群防。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201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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